坚持示范引领 突出学习实效 勇做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
开封市委宣传部
近年来,开封市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领导带头,抓好示范引领
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将中心组学习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坚持学习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发挥中心组学习“风向标”作用。一是领导率先垂范。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审定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方案、学习主题,主持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提出学习要求等,切实把好关、定好向。2021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4次,有效带动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创新学习方式。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人员不便集中的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视频授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跟进学习,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两期读书班。其中,“学党史、悟思想、做表率”读书班暨弘扬焦裕禄精神专题研讨班,创新“听、看、讲、读、学、研”相结合的方式,经验做法先后被《河南日报》、新华网报道。杞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积极利用高端专家库资源,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注重示范引导。坚持将每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情况在市属媒体刊登,做好基层引导。2020年,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12位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10位县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学习心得先后在《开封日报》刊发;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集中研讨交流6次,形成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成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成果在《开封日报》刊发。通许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研讨交流作为集体学习的固定环节,通过互动交流、碰撞思想,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三个“围绕”,精选学习专题
每年年初,开封市委宣传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学习安排,精选学习篇目,确定学习专题。在组织学习中,注意将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文章纳入学习范围,做到重要精神不迟学、重要专题不漏学、重要内容不轻学。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围绕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加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领导干部的头脑。近年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等方面内容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二是树牢底线思维。围绕树立法治底线思维、增强依纪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学习,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和法治思维,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近年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围绕“以案促改”、“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开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方面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三是注重推动工作。围绕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加强学习,注重分析全市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变化,分析本部门本行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研究推进科学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把学习研究的成果运用于实际工作当中。近年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全媒体舆论引导、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媒体建设、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方面内容进行集中学习研讨。
三、严格落实制度,抓好硬性约束
开封市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完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流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底有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助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健全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机制 推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的通知》要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自觉运用“五种学习方式”,推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2020年,制定印发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五种学习方式”任务清单》《关于组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的工作方案》,明确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要求,指导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照执行,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兰考县固定每周五为全县集体学习日,列出每周学习课程表,由班子成员领学,把发言和研讨相结合,并定期对学习情况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强化督查通报,有效提升了学习实效。二是抓好监督指导。年初,制定印发《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分专题安排意见》,列出学习专题,明确全年学习重点;年中,通过意识形态工作巡察、专项督查、中心组学习通报、巡听旁听等形式,抓好督促学习;年底,通过党的建设高质量考核,对落实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评,传导压力,检验学习成效。2020年,龙亭区、禹王台区将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延伸至乡镇(街道、办事处),督促指导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1年,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巡听旁听、巡回指导重要内容,促进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考勤制度。各级中心组学习坚持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事后及时补学,相关学习资料由党委宣传部及时发放,保证学习效果。
四、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成果运用
开封市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学习成果运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凝聚共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良方”。一是注重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开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2020年,汇编并印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开封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材料》,供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考学习。2021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开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组织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为开封发展献计献策。二是注重把中心组学习同教育引导基层群众结合起来。2021年,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要求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四个一”活动:至少到基层联系点开展1次调研指导、至少参加1次所在单位的“市民(村民)考察团”活动、“七一”前后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市级党政领导(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学期至少上1次思政课。通过到基层调研、上党课思政课,与基层群众代表、学校师生互动交流,开展理论宣讲,教育引导群众,检验学习成效。三是注重把理论学习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2021年5月,市委主要领导带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各县区、相关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洛阳、平顶山、驻马店、许昌、郑州等地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及时交流学习心得,撰写体会文章在《开封日报》刊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转变理念、开拓思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市委常委会先后3次专题研究“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开封市基层党组织建设10件实事等工作,建立《市委常委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每月公示一批民生实事清单,接受全市干部群众监督。建立市级领导分包联系县区制度,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2021年来,开封市新成立“红色物业”54个,金康苑小区被评为全国12个老旧小区改造创新案例之一;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中,开封成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党员干部累计为群众办实事16.3万余件,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通过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带动全市上下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以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激发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坚持“16136”总体工作思路,以勇做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的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河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