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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4-08-08   来源:《中心组学习动态》第7期

  6月28日,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围绕党纪学习教育“严守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主题进行第三次学习研讨并结合学习贯彻全省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省检察院各级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有关规定,准确把握实践要求。要强责任,做到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主动谋在前、想在前,行动快、落实好,以勇于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实际成效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要强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检察院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把学习执行《条例》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部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综合施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增能。要严用权,绝不违规干预、肆意插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始终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准确把握权与责的辩证关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强修身,培育健康情趣、良好家风。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保持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